各区、县人民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及《西安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精神,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我市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社区教育体系建设,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市政府决定建立西安市社区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部署和工作规划;督促检查社区教育重要政策措施落实;研究解决社区教育重大问题,统筹、整合全市各级各类社区教育资源;汇总、发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年度社区教育资源及教育培训服务清单;完成国家、我省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1人,由分管副市长担任;设召集人2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市委编办、市委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文联、市红十字会、市老龄委、西安开放大学有关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更改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工作。西安开放大学(西安社区大学)负责联席会议常务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如有变动,其所在单位应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变更备案。
三、工作规则
(一)建立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职责范围内社区教育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涉及的重大事项报联席会议或按程序报市政府。
(二)建立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络员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或者联络员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
(三)信息共享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通报本单位社区教育工作动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以专报形式发各成员单位。
四、其他事项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可参照本制度,建立完善本辖区社区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