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西安试点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西安试点两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38

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西安试点两年行动方案

202011月,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我市作为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试点城市。为推进基础测绘转型升级,推动西安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坚定不移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数字化发展”的重要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统筹设计、多级协同,加快推进西安基础测绘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打造适应新时代信息化基础测绘发展模式,推动西安基础测绘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跃升,促进自然资源管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和“两支撑、两服务”职责要求,以《国家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建设试点技术指南》为依据,以构建智慧城市新型“地理底座”为目的,根据城市自然资源管理和城市信息化发展新需求,建立“三维化、实体化、语义化”的“实景三维西安”服务平台,构建具有西安特色的新型基础测绘产品体系、技术体系、生产组织体系和政策标准体系,实现西安市基础测绘体系的转型升级,为优化西安城市治理体系、提升西安城市治理能力提供坚实的新型基础测绘保障,为全国新型基础测绘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西安经验和成果。

三、工作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同意西安市作为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试点城市的函》相关要求,通过在地理数据实体化、生产组织多源化、数据服务个性化,测绘管理规范化上进行探索,建立“一个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搭建“一个‘实景三维西安’服务平台”,形成“一套政策标准”,开展“三个示范应用和六类知识服务”,构建“1+1+1+3+6”的试点项目成果体系。扩展产品应用模式,延伸基础测绘产品链、完善服务应用链、提升价值链,形成新型基础测绘的西安经验。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建设内容:

(一)研究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实体的定义、分类与表达,制定产品标准体系

以“两支撑、两服务”为宗旨,以更好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和城市管理与治理为目标,按照“三维化、实体化、语义化”的要求,建立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实体的定义与分类,准确描述地理实体对象的时间、空间、社会属性和元数据信息,研究并确定城市不同地理实体的内容、精度与颗粒度指标,并形成相关产品技术标准。

(二)探索基于数据统筹共享、众源、众包的生产组织方式,实现生产组织结构优化

根据城市地理实体数据分类、分级、采集、建库、产品组装等内容和环节的不同要求,探索基于行业的数据统筹共享、基于互联网的众源获取和基于大众的众包采集的生产组织方式,优化生产组织结构,缩短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基础测绘有效供给能力。

(三)按照传统地理信息数据实体化改造和新型地理实体生产两种技术路线,开展试验区试生产,建设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

根据制定的新型基础测绘产品分类和地理实体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分别探索研究基于传统4D产品转换重构和基于倾斜摄影等新技术直接提取的地理实体数据生产工艺流程和方法,形成地理实体生产两种途径的生产技术规程,建立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

(四)建立“实景三维西安”服务平台,开展“三个示范应用”建设和基于新型基础测绘产品的“六类知识服务”研究

以“按需服务、灵活定制、开放共享”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数据安全和地理信息等技术,建立由基础设施服务中心(IaaS)、新型基础测绘数据服务平台(PaaS)和新型基础测绘软件中心(SaaS)组成的云服务设施,设计并搭建“实景三维西安”服务平台,开展面向城市自然资源管理、城市公共服务资源信息管理和社区管理的“三个示范应用”建设和面向城市痛点的“六类知识服务”研究。

(五)通过项目实施和示范应用,形成一套新型基础测绘建设政策标准体系

根据新型基础测绘性质和定位及数据建设内容、生产组织方式、数据共享模式、产品服务领域、数据安全规定、建设资金需求等要求,通过项目实施和示范应用,研究提升新型基础测绘产品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和各行业需求能力的相关政策、标准,形成一套新型基础测绘建设政策标准体系。

四、任务分工

根据自然资源部批复的《实施方案》,其建设内容分工如下:

(一)试验区协调与划定

遵循区域成熟度和连续性、技术工作开展便利性、区域示范性的原则,初步确定新城区、曲江新区、城墙内区域和市政府周边部分街道范围共计约150平方公里作为试验区,开展新型基础测绘产品生产和示范应用探索。(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新城区政府、碑林区政府、莲湖区政府、未央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

(二)经费落实与监督

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试点经费保障要求,编制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西安试点经费预算、履行审批程序、拨付建设资金、监督资金使用。(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三)政策研究与制定

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基础测绘数据生产组织新模式,研究行业数据统筹汇交和基础测绘数据行业共享机制,制定《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数据统筹汇交制度》和《西安市基础测绘数据共享办法》,搭建行业数据统筹汇交平台。(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项目组织与实施

1.规范标准编制

根据城市自然资源和相关行业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要求,在充分调研自然资源和基础测绘所涉及的行业数据现状及特点基础上,深入研究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实体的详细分类、分级和数据标准,编制《城市地理实体分类标准》和《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范》。(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

2.传统地理信息实体化生产及建库

研究传统地理信息实体化生产关键技术,开发相关软件工具,构建生产软硬件基础环境,基于《城市地理实体分类标准》和《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范》,在实验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传统地理信息实体化生产和建库工作,总结编制《传统地理信息数据实体化生产技术规程》。(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3.实景三维地理实体生产及建库

研究实景三维地理实体生产及建库关键技术,采购实景三维数据获取与处理软硬件,搭建实景三维地理实体生产和建库软硬件基础环境,在实验区50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实景三维地理实体数据生产和建库工作(建筑实体细化到分层分户),编制《实景三维地理实体生产技术规程》。(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4.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系统建设

采购数据库基础软硬件设施,基于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研发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5.“实景三维西安”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基于云架构的云服务基础设施,采购基础GIS软件,开展地理实体数据服务资源处理,搭建“实景三维西安”基础服务和管理平台,开发用于标准化、模块化、定制化需求的新型基础测绘数据服务功能接口、软件以及门户网站,编制《“实景三维西安”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6.“三个示范应用”及“六类知识服务”研究

根据自然资源和试验区属地社会化管理需要,建立“实景三维西安”服务平台,开展服务于城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地理底座”服务系统、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管理系统、社区管理的社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结合城市建设与管理面临的痛点问题,开展基于地理实体的城市内涝分析、城市地面沉降分析、城市公共设施均等性分析、城市功能区分析以及城市通风廊道与建筑格局相关性分析六个知识服务等关键技术研究。(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示范应用涉及相关属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

7.众源众包数据生产组织体系建设

研究众源众包涉及的地理目标变化发现、提取、处理、质检等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抓取关键技术,探索基于互联网的众包数据生产组织模式,开发众包软件系统,编制《众源数据获取技术方案》和《新型基础测绘众包数据组织方案》。(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五)成果验收

组织准备试点验收成果资料,起草《关于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西安试点验收的函》,开展试点验收组织工作。(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五、实施步骤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批复文件要求,国家新型基础测绘西安试点建设总工期为两年(20211月—202212月)。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动员及部署阶段(20213月底前)

1.成立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西安试点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科学、高效、明晰、合理的组织架构体系。

2.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西安试点两年行动方案》,明确市属相关部门职责及要求,加强市属相关部门之间工作配合力度。同时,将本项目纳入市政府督办项目,实施按月考核制度。

(二)试验区划定阶段(20213月底前)

市资源规划局牵头,新城区政府、碑林区政府、莲湖区政府、未央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积极配合,结合后期示范应用建设要求,确定西安试点试验区具体范围。

(三)具体实施阶段(20213202210月)

1.技术方案详细设计阶段(20213月—5月)。按照西安试点建设具体要求,积极与中国测绘学研究院、先行试点城市和地区、相关高校企业和相关业内专家就技术方法、软硬件建设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进行研讨,编制各子项详细技术设计书,为各子项工作的具体开展打好基础。

2.数据生产及建库阶段(20214月—20224月)。采购生产及建库相关软硬件设施;基于编制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详细设计书,开展并完成试验区已有地理信息数据的实体化改造、全新实景三维地理实体生产和地理实体建库;开发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展涉及地理实体数据生产、地理目标变化自动发现和提取、众源数据获取、基于InSAR的地面沉降等关键技术的研究。

3.“实景三维西安”服务平台建设阶段(20214月—20228月)。采购和搭建平台建设所需的基础软硬件设施;开展并完成新型基础测绘数据服务资源处理与发布、平台系统功能及接口软件开发、平台试运行等技术工作。

4新型生产组织体系建设阶段(20216月—20228月)。由市资源规划局会同相关市级单位就行业数据统筹、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共享等建设内容开展研讨,制定科学合理、安全高效、易于推广的《行业数据统筹汇交制度》和《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共享办法》,开发行业数据汇交信息软件平台;研究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获取、处理和质量评价技术,开发软件工具,编制《众源数据获取技术方案》;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基础测绘数据生产众包模式,编制《新型基础测绘众包数据组织方案》,开发基于互联网的数据众包信息平台。

5.示范应用和知识服务研究阶段(20216月—20228月)。依托当前先进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多维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基于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和“实景三维西安”服务平台,开展试验区内“三个示范应用”系统建设、试运行和面向城市痛点的“六个知识服务”研究。

6.平台及各系统试运行阶段(20227月—12月)。开展平台及系统试运行,全面检验数据库内容的适用性,支撑环境的稳定性、安全性,平台和系统功能的可靠性;并根据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7.项目预验收(20229月—10月)。对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技术路线、主要成果及成效进行总结。编制和完善试点项目各类成果文档,形成试点项目成果体系,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进行预验收。

(四)试点成果验收阶段(20221112月)

组织试点项目检查验收,对试点项目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技术路线、建设经验、主要成效及建议进行总结与汇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评审与咨询,上报自然资源部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西安试点承担着国家基础测绘转型升级的历史重任,体现了国家对我市城市发展和基础测绘工作的充分肯定,对提升我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相关部门、相关区县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确保按照自然资源部的批复要求,在两年内高质量完成西安试点各项工作。

(二)确保任务落实。市资源规划局要做好各项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细则,合理安排任务。工作专班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推进,全面落实试点任务,并将全市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度和配合情况按月向市领导小组进行书面汇报。

(三)加强统筹协调。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西安试点建设内容多、建设周期短、建设难度高、资金需求大、涉及部门多,全市各相关部门、相关区县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全力做好资金保障、人员支撑、数据共享、示范应用、政策制定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试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将各相关单位试点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监督。

附件: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西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附件

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西安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长:和文全 副市长

长:王学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新城区政府、碑林区政府、莲湖区政府、未央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

二、工作职责

统筹新型基础测绘建设的工作部署,协调试点项目跨层级、跨单位的重大事项,研究项目主要任务和重大问题,审议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制度,协调落实项目经费,全面掌控项目进度,指导和推进试点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国家新型基础测绘西安试点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资源规划局局长担任。

       市政办发[2021]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