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十四运会场馆赛后运营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十四运会场馆赛后运营管理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十四运会场馆赛后运营管理指导意见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已精彩圆满落下帷幕。为做好场馆的赛后运营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场馆综合效益,实现全运惠民,进一步释放全运会赛后效应,提升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运会场馆赛后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按照“政府主导、服务群众,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管理,体育为主、多业态融合发展”的运营管理思路,大力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实现场馆运营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二、主要目标

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利用有机结合,按照“赛后利用一馆一策”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发场馆资源,创新十四运会场馆运行体制与管理机制,在保障市民日常健身需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大型体育场馆及其附属设施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牵引孵化作用,积极探索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康养、信息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增强大型体育场馆综合经营能力,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鼓励委托第三方企业负责运营政府投资新建的体育场馆,鼓励场馆运营实体通过品牌收入、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同时,采取专项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力争把十四运会场馆打造成全民健身新热点、经济增长新引擎、城市发展新名片。

三、运营管理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现公益属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指标要求,切实把服务民生、惠及民众作为大型公共体育场馆赛后运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全运会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坚持市场运作,提升经济效益。按照场馆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鼓励采取合作、委托等多种形式参与场馆运营,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和社会资本,有效扩大体育服务和产品供给,提升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水平,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体育为主,多业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大型体育场馆及其附属设施对体育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注重对场馆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最大限度增强大型场馆对周边经济社会的辐射带动功能,实现体育为主、多业态融合发展的良性运行模式。

(四)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把管理好、维护好十四运会场馆作为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市民持久享受十四运会成果的重要标准,制定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十四运会场馆的损耗,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坚持分类管理,推动场馆资源开放。充分挖掘十四运会场馆开放潜力,加强与省级体育、教育部门和国有企业的联系。鼓励辖区高校探索转型运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运营等方式,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协调省体育局所属位于西安市辖区的十四运会场馆,在保障训练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的十四运会场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社会开放,实现十四运会场馆设施的充分利用。

四、重点工作

(一)营造场馆运营良好市场环境。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和体育行业部门要完善配套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积极构建十四运会场馆可持续性利用的良好氛围。坚持以点带面,探索场馆运营新模式,各级体育部门要及时梳理各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树立大型体育场馆赛后利用典型示范场馆,及时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坚持市场运作,激发运营主体主动性,各场馆经营方应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完成公益开放任务,在法律法规和管理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对场馆设施进行自主管理和多样化运营,提高场馆的利用率及经济效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落实好公益性社会开放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场馆,根据《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要求,训练场馆和专业性较强的场馆在保障训练、比赛等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对社会开放。除训练和专业性较强场馆外的其他场馆及其周边配套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达到标准的,可申请国家及我省免费低收费开放运营补贴。学校内的十四运会场馆可根据学校教学和校园安全稳定的实际情况,另行安排好公益性开放。依托“西安智慧体育大管家”平台,每年发放一定金额的体验消费券,增强群众健身意识,提高十四运会场馆公益服务水平,打造全民健身活动新阵地。(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围绕场馆运营统筹整合赛事资源。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体育赛事市场协同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每年计划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我市体育赛事发展,对于顺利举办重大赛事活动的相关单位及场馆运营方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吸引更多赛事落户西安。以十四运会场馆为主要场地,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精品赛事,打造本区域品牌赛事,以举办赛事为牵引,增强场馆的运营活力。科学统筹赛事安排,根据我市体育场馆类型、功能、规模等条件,场地安排向十四运会场馆适当倾斜,为场馆发挥功能创造条件。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赛事运营主体和场馆经营方联合开发赛事商业权益,通过强化体育场馆无形资产开发、发展衍生服务产业、扩大品牌宣传等方式,提升效能,增强盈利,共享赛事经济效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促进体育场馆多业态发展。发挥西安奥体中心引领示范作用,给予政策支持,利用场馆的建筑、喷泉、灯光、环境要素等,将十四运会场馆打造成为西安的地标性建筑、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旅游目的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充分利用现有场馆设施,培育、引进本场馆持续性的品牌赛事和活动,打造赛事主场文化。其他十四运会场馆以文旅为依托,利用周边环境因素,丰富体育消费内容,拉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运营方以场馆为平台,研发西安体育文创产品,深度挖掘十四运会场馆有形及无形资产的商业开发。结合场馆特征、区位等优势,有效整合体育、健康、文化、旅游、会展、休闲、娱乐、商业等功能,举办体育博览会、体育嘉年华等活动。鼓励十四运会场馆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人群的需求,提供专业训练、青少年培训和大众培训等服务,推动体育培训市场发展,打造多功能、多业态、高效益的体育消费集聚地。(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博览事务中心;配合单位:阎良区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五)深化体育场馆产学研交流合作。充分发挥西安市国家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优势,利用十四运会场馆开展体育论坛、信息交流、科学研究、赛事举办等活动。鼓励十四运会场馆运营单位和高校紧密合作,建立体育研发基地,盘活各类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在运动训练水平提升、场馆运营管理、运动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合作。争取将西安奥体中心、丝路国际体育文化交流培训基地及周边配套设施打造成国家级综合体育训练基地。阎良区、西咸新区要利用全国性专业场地优势,积极引进专业训练队、俱乐部落户西安,重点打造专业化马术、轮滑、攀岩、小轮车训练基地,推动形成场馆运营与体育产学研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新格局。(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阎良区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六)满足政府赛事举办需求。西安奥体中心“一场两馆”应在开放运营的同时,优先满足政府部门主导的体育训练及赛事活动。西安奥体中心在保障公益性开放及商业运营基础上,每年免费用于政府主办的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时间不少于24天。政府使用档期需提前告知场馆方,并就场地使用产生的相应成本予以补贴。其他场馆在属地管理基础上,参照以上标准落实政府赛事举办要求。(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阎良区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七)完善场馆周边配套设施。按照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做好十四运会场馆周边餐饮、公共交通等配套设施建设,在群众体育锻炼的同时,满足娱乐、餐饮、购物等多元化需求,盘活场馆资产,保障经济效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满足青少年体育锻炼需求。充分利用十四运会场馆资源,针对“双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育活动需求实际,适当增加场馆开放频次,合理安排场馆设施,为青少年开展体育活动及运动队训练创造良好条件。鼓励利用体育场地设施创建或引入社会体育组织,创新开展更多的公益性、消费性体育活动,丰富青少年课外体育锻炼内容,探索趣味性、科教性、拓展性一体化的课外锻炼形式,形成“场馆+学校”的合作模式,积极承接各类校级联赛,促进“体教融合”。推进全市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开展中小学特色体育课程校外基地建设,举办全市性的中小学体育联赛,发现和选拔高水平选手,增强青少年体育竞技意识。(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提升场馆智慧化服务水平。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场馆硬件、软件设施,打造“智慧场馆”,实现随时发布赛事信息、随时接收网上服务、随时接收群众体育运动需求等功能,对群众提供“点对点”“端到端”的线上服务,随时为赛事主办单位提供场地查询服务,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体验感和场馆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十四运会场馆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做好十四运会场馆运营管理工作,加强对十四运会场馆的基本保障、政策设计与运营指导。市体育局与市级相关部门、场馆所属区县、开发区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按计划推动工作落实,共同做好十四运会场馆赛后运营管理各项工作。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指导运营单位具体负责十四运会场馆设施赛后运营管理工作,督促运营单位落实场馆设施公益性开放工作,协调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和高水平竞技体育训练使用场馆设施等保障工作,确保场馆运营方与各类活动组织机构的有机对接。

(二)加强运营政策支持。根据十四运会场馆运营管理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场馆,积极申请国家和我省对大中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运营补贴。鼓励各区县、各开发区研究制定场馆开放补贴政策。研究制定促进体育产业、赛事发展等相关配套政策,激发场馆多元化运营的市场活力。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可按照规定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同时合理优化大型体育场馆税费,依法依规减免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的相关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大力引进培养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体育经济管理人才,通过举办体育场馆管理人才培训班、组织学术交流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场馆管理者专业运营能力培训,有计划地培养一批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的专业性人才,为保障体育场馆科学管理、可持续运营提供人才支撑。

市政办函[2022]6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