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0〕34号)精神,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改革目标
2022年8月前,全市普通高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达标,构建完成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2022年9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同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深入推进适应学生
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2023年9月,有序推行选课走班,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办学活力进一步激发。2024年,普通高中与高校协同育人机制更为完善,生涯规划教育全面开展,育人方式改革明显深化,优质特色多样发展的格局更为明晰。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3+1+2”选科考试模式顺利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质量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全面建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育人方式和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的普通高中教育格局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着力培养学生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努力培育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改革创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从育人体系、课程教学、学生指导、考试招生和条件保障等关键环节着手,鼓励试点先行,加大引领带动,探索实践创新。
(三)统筹协调。坚持推进育人方式改革,统筹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等各项改革的有机衔接,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增强内生动力,激发办学活力,形成家校共育、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育人合力。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构建“五育并举”培养体系
1.坚持以德铸魂。坚持德育为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突出德育时代性,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切实坚定“四个自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党史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坚持学科教学主渠道作用,突出思想政治课的关键地位,充分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积极开展党团组织活动和主题教育、仪式教育、实践教育等活动。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思想情怀,构建适应新时代需要、具有西安特色的立体多维德育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2.提升智育水平。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围绕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着力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完善学生成长、教师教书育人、学校发展的评价机制,坚决纠正单纯追求升学率的做法。学校要在落实国家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增强课程设置的丰富性、综合性、融通性、实践性,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强化实验操作,建设书香校园,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教师要创新教学方式,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深入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途径,实施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春笋计划”。(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3.增强体育实效。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确保学校体育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保证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将学校体育和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纳入综合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学校要丰富运动项目和校园体育活动,使每位学生掌握1—3项体育技能。按照“一生一档”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培养兴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工作,结合地方体育优势与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形成多项目、高品质、高规格的体教融合新样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4.丰富美育内涵。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探索建立教育与宣传、文旅等部门及文艺团体的长效合作机制。上好美育课程,积极开展舞蹈、戏剧、影视与数字媒体艺术等活动,强化美育多样性、时代性和地方性,开发富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地方文化的美育课程,培养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审美能力和文化理解素养。鼓励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人人参与的学生艺术活动,组建特色艺术团队,定期举办艺术展演,推动艺教融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劳动教育。深刻理解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加强政府统筹,拓宽劳动教育途径,整合家庭、社会、学校各方面力量,分级分批创建具有生产性、服务性、创造性特点的覆盖不同行业的劳动实践基地。学校要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开设劳动教育课程,丰富劳动教育内容,每学年设立劳动周,组织学生全员参加各种劳动实践活动,定期举办各种劳动教育成果展示和劳动技能大赛,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具备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化、普适化、专业化发展。学校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咨询辅导服务,加强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纾解压力、提振信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7.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充分利用西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防事业、现代企业、文化旅游项目的优势,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积极建设一批稳定的爱国主义、军事国防、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美丽乡村、国家公园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按规定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纪念馆、展览馆、运动场等公共设施。定期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医院、福利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走进军营、深入农村开展体验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组织管理
1.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制定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构建市、区县(开发区)、学校三级工作推进体系。组织开展新课程新教材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教育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和各学科教师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的能力。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发挥国家级示范校、省级实验区、省级实验校、市级示范区和市级示范校在推进教学改革、实施选课走班、优化教学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导等方面的辐射引领作用。到2025年,新课程新教材高质量实施,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成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学校课程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及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统筹规划必修、选择性必修及选修(含校本)课程开设,加强特色化、精品化校本课程建设,丰富实践课程和社团活动。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落实区县、开发区监管责任,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执行、课程标准落实和教材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到2025年,通过遴选、培育、认定,全市分年度、分批次建设200个优质学科教学基地、350个示范精品课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3.有序推进选课走班。2022年,建成全市统一的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平台。2023年,结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生兴趣特长和招生大数据分析,因地制宜、有序实施“3+1+2”模式的选课走班,探索实施“大走班制”。加强对教师调配、学生选课、班级编排、学生管理、学生评价、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加强走班教学班级管理和集体教育,积极探索行政班、教学班、生涯规划指导“三师一体”的学生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4.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深化教学方式改革,积极开展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教学,创设思维型、活动型、开放型课堂,引导学生深度学习。深入推进以学生为主体的学习方式实践与研究,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打造“西安精彩一课”创新课堂品牌,构建普通高中教育大数据资源库,加速形成智慧教育新模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教育科研。构建“市—区县(开发区)—校”三级融通的教科研体系,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教科研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推进校际合作,建立校际教育教学研究共同体,深入学校、深入课堂开展全过程实践研究,实现科研训一体化,增强教科研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为促进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科研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和经验成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扩大优质资源,推动多样特色发展
1.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根据人口规模和在校学生增长趋势,以区县(开发区)为单元按每10万人一所高中的原则,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坚持因校制宜、分类推进,合理调整招生计划。鼓励优质高中适度扩大办学规模。对“3+1+2”模式选课走班6种组合以下、在校生不足600人、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薄弱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不再下达招生计划。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达到现代化建设标准,规模适度,首次招生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少于6个班,学生不少于300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2.推动学校优质发展。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发展。有效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在培养体系构建、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指导等领域,形成更为鲜明的办学特色。加强普通高中骨干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上乘、辐射力强的高品质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托管帮扶薄弱县中工作,提升县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到2025年,新建普通高中学校全部创建成为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市级普通高中特色实验学校60所,创建市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40所,创建省级示范高中12所,创建省级特色示范高中10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导向、陶冶、约束、凝聚和社会辐射功能,挖掘学校建筑、园景文物、校训校歌等承载的文化底蕴,提升校园人文历史内涵。加强生态校园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形成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和谐统一的校园实体文化。借助开放式阅读、沉浸式艺术体验、互动式科学实验、智能化体育锻炼等形式,为师生共同成长营造积极向上、富有创意、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节能减排的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师生低碳节约行为习惯,提升校园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强化生涯规划教育
1.建立健全指导体系。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及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教育及指导,市、区县(开发区)两级制定学生发展指导实施方案,建立指导教师培养和培训机制,组建专家团队,开展学生发展指导研究,开发相关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校内外横向贯通,各年级纵向衔接的协同指导体系。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制定学生发展指导实施细则,健全指导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生涯规划教育。注重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建立科学有效的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制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社会需要的关系,提高学生选科选课、报考专业和明确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积极与高等学校开展联合育人工作,及时、全面了解高等院校专业设置、选拔要求、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等,为学生提供咨询和帮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3.强化家校协同育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市、区县(开发区)两级制定家庭教育专项规划,建立有效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普通高中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学校工作制度,规范家长培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效性,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家长志愿服务、家长义工等机制,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校建设、参加学校活动,提升家校和谐共育的教育合力,营造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深化考试招生改革
1.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发展素质教育、转变育人方式的重要制度,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导向作用。2022年8月前,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统一评价档案样式,客观真实、简洁有效地记录学生突出表现,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教育和管理,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全程追踪和问责制度,确保评价结果可信可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2.规范学业水平考试。落实《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善考试管理体系,建立考试经费保障机制,提升考试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3.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按照国家、省高考综合改革要求,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等考试招生工作机制。高中学校要按照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属地招生,公民同招。实施阳光招生,根据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要求的变化,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办学保障支持
1.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区县、开发区要落实普通高中教育投入主体责任,统筹本级财政和上级转移支付,保证育人方式改革资金的需求。在全面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普通高中免学费财政补助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育人方式改革、高考综合改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普通高中学校建设与发展等方面,并将区县、开发区育人方式改革经费保障和实施情况作为市级专项资金测算分配的重要因素。支持经济薄弱区县(开发区)发展教育,缩小城乡之间教育差距。(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和公益二类教育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制度,推行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2022年8月前,在教职工编制总量内,依照“3+1+2”模式选课走班教学需求,按国家要求完成教职工编制核定。针对结构性动态缺员问题,积极采取公开招聘、区际校际流动、政府购买服务、人才引进、退休返聘等办法,逐年予以补足配齐。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用人自主权,创新教师招聘方式,继续实施基础教育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完善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组建市级巡回培训团队,创新培训方式,坚持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相结合、标准培训与定制培训相结合,加快提升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3.改善学校校舍条件。根据选课走班需求,通过新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加强运动场地改造及图书、仪器设备配备等方式,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坚持应建尽建、应补尽补,合理配置常规实验室和功能部室,配齐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数字探究实验室、微实验室、图文中心、心理咨询室、社团活动室、生涯规划指导中心等特色功能教室。实施教育信息化升级行动,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支持在线虚拟实验教学。2022年8月前,全市普通高中基础保障条件达到选课走班要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4.强化教育专业指导。成立西安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发挥专家组织的研究、咨询、指导和评估作用,为行政决策提供研究支持。设立普通高中教育研究重大项目课题,指导区县、开发区研究、破解区域推进育人方式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确保改革的方向性和实效性;指导学校建立健全育人体系,创新育人方式,提高办学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5.深化教育交流合作。加强与发达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共享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平台与项目合作。深化实施普通高中“名校+”工程,组建“名校长+”领航研修共同体、打造“名师+”研修共同体,发挥名校、名校长、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依托国家级、省级、市级新课程新教材示范区、示范校,省市级特色示范学校、特色实验学校,实施一体化领导和管理,帮扶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促进市域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科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组织领导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区县(开发区)两级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的作用。落实市、区县(开发区)举办高中教育的职责,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的教育领导机制,将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高考综合改革和课程改革背景下高中学校建设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区县、开发区要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要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和党员教师在育人方式改革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夯实工作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细。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发改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项目建设,建立并落实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要积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人社部门要及时补充教师,科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资源规划部门要保障学校建设用地。住建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考核督导。建设西安市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及办学质量监测平台。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指标与实施办法,形成西安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增值评价报告。要把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成效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以办学方向、经费投入、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教育生态等方面为重点,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管委会)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加强跟踪、强化问责。(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改革宣传,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有关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形成合力。深入宣传先进典型、特色做法、改革成果,促进学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人才观,帮助家长培育健康的教育观,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育人合力和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