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工贸易是我国扩大开放,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连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载体。建设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是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参与国际循环、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9月,我市被商务部认定为首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西安市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以创新驱动和扩大开放为动力,全面加快西安市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切实引领加工贸易和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支撑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战略定位。以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突出全产业链发展、要素深度整合、创新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加工贸易规模和水平、优化加工贸易结构和空间布局,打造具有西安特色的加工贸易产业体系,有序有力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建设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
(三)发展目标。到2024年,西安市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全市加工贸易的核心承载地。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三个片区范围内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带动全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3300亿元。其中,高新区全域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突破3100亿元,新增加工贸易企业20家以上;经开区全域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突破100亿元,新增加工贸易企业20家以上;国际港务区全域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突破50亿元,新增加工贸易企业25家以上;其他区域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突破50亿元。推动构建“3+2”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新格局,形成以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为核心的千亿级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梯度培育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阎良(航空基地)两个百亿级加工贸易产业集群,推动全市加工贸易产业体系相对完善、规模质量显著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增强,建成全国领先的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
二、区位布局
(一)建设范围。西安市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总规划面积37平方公里,采取“一园三区”模式建设。其中,高新区片区1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西太路、西至纬三十八路、南至江太路、北至西安南站;经开区片区1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明光路、西至朱宏路、南至凤城五路、北至尚稷路(明光路至尚航五路区域);国际港务区片区1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西韩路、西至欧亚大道、南至港务南路、北至灞耿路。
(二)功能划分。高新区片区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精密机械等产业,打造全国和全球重要加工贸易承载区和示范区;经开区片区重点发展航空零部件制造、光电子信息、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研发与制造、新能源等制造业,打造全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重要平台;国际港务区片区重点发展智能显示、智能家电、粮油加工等产业,打造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重要加工贸易产业基地和开放枢纽。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1.创新园区发展模式。聚焦加工贸易主业,合理规划园区功能板块,对资源配置、业态布局、平台建设、服务支撑等进行科学布局,有效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创新加工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加工贸易+临港产业”“加工贸易+电商”“加工贸易+再制造”“加工贸易+保税维修”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集聚并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外联动发展加工贸易,优化高新区片区、经开区片区现有加工贸易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迈进。扩充国际港务区片区承载能力,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要承接地,有效集聚境内外委托维修、简单再加工、国际中转等高附加值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局,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关中海关、车站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强化产业链集聚能力。吸引境内外加工贸易企业将整机、零部件、原材料配套和研发结算环节向园区聚集,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发展、链条完善、规模提升。以集成电路产业为支撑,强化科技赋能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快光电子信息产业能级扩充;以装备制造、新能源为重点,突出产业链条配套,集聚上下游创新型企业,释放航空零部件制造业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业发展潜能;以智能家电、智能显示为主导,带动临港制造业突破发展。打造粮食全产业链体系,建设粮油精深加工项目,探索粮油副产物循环、综合、梯次利用,打造服务“一带一路”的粮油产品加工贸易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投资局、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3.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动力。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核心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实现由单纯的贴牌生产(OEM)向委托设计(ODM)、自有品牌生产(OBM)等方式转变;鼓励集成电路加工贸易企业牵头组建创新中心、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产业研究院、创新联合体,开展集成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4.打造加工贸易西安品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培育创建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借助各类平台展开立体宣传,实现产品价值链攀升;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对接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国际经贸规则,在RCEP其他成员国建立营销渠道、分销机构、原材料供应体系并在境外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以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平台,鼓励和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产品入驻大型电商平台,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产品网上展示、交易和服务等功能,拓宽电商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优化园区产业结构
5.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巩固和发展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加工贸易产业,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改造扩建生产线,推动产品升级换代,提升存量规模;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和装备在加工贸易领域的推广运用,有效解决效率偏低、用工短缺、成本过高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6.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在生物医药、航空制造、卫星导航、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创新发展、拓展空间。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入技术研发、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制造等高附加值领域,全面提升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7.加快生产型服务业发展。推动加工贸易相关产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构建以产品制造为核心的发展模式,并向“产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提供等领域转变;促进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分离、外包非核心业务,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分销仓储等外包业务及深加工结转业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深挖园区发展潜能
8.培育加工贸易新动能。抓住“一带一路”和RCEP新机遇,借助中欧班列、第五航权等通道优势,注重高附加值产业引进、大项目招引,吸引境外加工贸易企业集聚,推动贸易产业深度融合,培植加工贸易新动能。高新区片区、经开区片区结合现有土地空间承载实施腾笼换鸟,集中向加工贸易高端跃升,有效释放现有空间资源;国际港务区片区以加工贸易新业态为主,推动一批高技术、高附加值且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局,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9.有序承接梯度转移。把握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整体战略布局,以高端产业为承接重点,以完善现有产业链条为支撑,支持各片区与沿海地区通过飞地、共建等模式布局加工贸易产业,建立特色优势产业“双转移”企业名录和项目库,吸引东中部附加值高、污染小的产业在西安市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聚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局,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创新园区管理体制
10.推动园区与综合保税区协同发展。发挥好综合保税区作为西安市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作用。优化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西安关中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发展定位,加强各综合保税区之间的联动协同、要素匹配。出台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相关政策,鼓励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在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运输标准化、陆路启运港退税、跨境人民币结算等领域先行先试。鼓励空港新城、航空基地借助综合保税区,有序发展加工贸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管委会,关中海关、车站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11.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深化制度、功能、服务三个维度创新,加快推进通关一体化,简化加工贸易进口原料审批及备案手续;全面落地无纸化作业改革、信用积分制改革、企业通关云核销、工单式核销、直提直装、货物分类监管等创新举措;建立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和加工贸易发展评价体系;鼓励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的境内外维修、再制造、委托加工业务。(责任单位: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关中海关、车站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12.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使用好中央、省级和市级外经贸专项资金,按照企业加工贸易规模、产业配套程度、对地方经济贡献率等,分类、分梯度对企业进行支持。鼓励各片区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促进形成市、区联动模式,积极支持加工贸易领域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现有市级外贸外资协调发展机制框架下成立西安市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发展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调度会和专题会,统筹研究重大事项和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片区同步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出台实施方案和具体支持政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推动各片区高质量建设发展。
(二)强化协同联动。加强市级专班与各片区所在开发区的协同联动,市级专班要对各片区要素资源实施差异化配置;片区所在开发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突出加工贸易领域重大项目落地、产业链提升、品牌培育塑造,全面提升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三)做好监测分析。完善加工贸易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收集、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加工贸易统计基础数据的常态化机制,建立加工贸易统计信息服务平台并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海关、税务等相关统计数据共享。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