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4年度西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西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西安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

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2月

2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0月

3

西安市农房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市住建局

2024年1月—12月

4

西安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市城管执法局

2024年1月—10月

5

西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025年12月

6

西安市地震预警服务推广实施方案

市地震局

2024年1月—12月

7

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及配套措施的实施方案

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1月—12月

8

西安市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

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1月—12月

9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市发改委

上年度延续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10

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发改委

上年度延续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11

西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

上年度延续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12

西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

市生态环境局

上年度延续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13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上年度延续

(2023年1月—2024年8月)

14

西安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作实施意见

市住建局

上年度延续

(2023年1月—2024年8月)

15

西安市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市农业农村局

上年度延续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16

西安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

市卫生健康委

上年度延续

(2023年1月—2024年6月)

市政办发[2024]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