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9年度政府公报 > 第十一期 > 文件发布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鸣放的通告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09-12-31 09:33:30 主题分类:国防建设,
索 引 号:000000172/2009-37649 关 键 字:防空,  
 

市政告字〔2009〕27号   2009年9月11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全面提高我市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广大群众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2009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市范围进行防空警报鸣放。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防空警报鸣放顺序如下:
    发放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公告。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网友建议  |  网站导航  |  网站旧版 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陕ICP备0501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