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09〕185号 2009年9月30日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党和国家将举办一系列庆典活动,国庆期间又适逢中秋佳节,假期时间长,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为了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双节”,统筹安排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
认真组织好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充分满足公众节假日的需求。要加强煤炭、成品油等重要生产资料调运,确保水、电、气、油等正常供应。
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公安部门要组织好民警与武警的联勤联防,充分发挥治安巡防队员、治保人员、社区保安员等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要严格落实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防护措施,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确保重点单位安全制度、防范措施、隐患整改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严防发生暴力犯罪活动。要加强对有关庆祝活动的安全检查和组织管理,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展览会、展销会、花博会、游园等专项活动,要加强秩序维护,制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三、确保旅游和交通安全
今年国庆加上中秋节,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量会很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调配运力,充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要加强对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保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物资运输。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引导出行群众合理流动。加强旅游景区安全及环境卫生工作,突出抓好重点景区、沿山各大峪口的安全和环境整治,做好市民和游客相对集中时段的道路分流,高度重视我市境内高速公路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冶金、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检查,要注意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组织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城投集团要加大对城市供水、供气生产安全检查,仔细查找和解决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水务集团要切实加强市民饮用水源地的监控和保护,确保万无一失。
五、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卫生部门要强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医疗安全,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人员和物资准备,充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值班力量,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食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针对秋季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特点,重点监督检查卤制品、海鲜品、饮料、水果、蔬菜等节日需求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食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六、全面落实自然灾害防范措施
国土、气象、林业、地震部门要加强监测,及时排除整治隐患,及早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切实做好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关心困难群众生活
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关心群众生活,着力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以及农村“五保户”实际困难,妥善安排贫困地区和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加强应急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假日办和各区县、各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遇有重大问题要在及时报告的同时积极解决,确保国庆节假期间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