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09〕153号 2009年7月15日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汶川特大地震陕西抗震救灾志〉编纂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09〕71号)精神和6月11日全省《灾区生活志》和《社会赈灾志》(以下简称“两志”)编纂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家抗震救灾志和陕西抗震救灾志中《灾区生活志》和《社会赈灾志》西安部分的资料收集、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高度重视“两志”编纂工作
为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工作,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和《汶川特大地震陕西抗震救灾志》。《灾区生活志》和《社会赈灾志》是其中两个分志,着重记述灾区群众生活安置、社会捐助等内容。编纂“两志”,是总结抗震救灾经验,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需要;是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凝聚力的需要;也是传承修志优秀文化传统,记载抗震救灾重大历史事件的需要。编纂“两志”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确保我市编纂工作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两志”编纂委员会。编委会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主 任:朱智生 西安市副市长
副主任:乔高社 西安市市长助理
冯慧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尊敬 市民政局局长
孙亚伟 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西安警备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商贸局、市地震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西安铁路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西安城投集团、市慈善会、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支队。
编委会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灾区生活志》和《社会赈灾志》西安部分的编纂工作,研究解决编纂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负责对“两志”稿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平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及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灾区生活志》和《社会赈灾志》西安部分的编纂工作,组建编纂工作小组,组织抽调“两志”资料收集、编纂人员,安排协调人员职责分工。
编委会办公室下设资料收集和志书编写两个工作组,资料收集组由市民政局2人组成,负责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民政部门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志书编写组由市地方志办公室2人、市民政局3人组成,负责《灾区生活志》和《社会赈灾志》西安部分的具体编写工作。
编委会各成员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两志”编纂工作,明确主管领导,确定专人收集整理资料,专人负责编写,专人协调联络。在编纂过程中要通力配合,加强沟通,确保“两志”编纂工作顺利开展。
二、几点要求
6月11日全省“两志”编纂工作会议上,下发了汶川特大地震“两志”编纂篇目,各承编单位要严格按照“两志”篇目中划分的职责分工,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两志”的编纂工作。各承编单位在收集整理资料及编纂中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两志”资料收集、内容编纂断限时间:2008年5月12日至2009年6月底。
(二)资料收集范围:文字资料主要是按照《灾区生活志》和《社会赈灾志》篇目中的职责分工,收集本单位抗震救灾期间相关的文件、简报、政策法规、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调研报告、统计资料、领导讲话以及媒体报道等文字资料;图片资料主要是收集中央、部省以及市上领导在我市查看灾情、慰问灾民、安排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督促检查灾后重建、参加大型募捐活动照片,以及对我市以外重灾区对口支援活动照片。
(三)资料收集、报送要求: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各承编单位要坚持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不能残缺不全、断断续续;要坚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能虚拟失实、含糊不清。在报送文字资料时,有原始资料的最好报送原始资料,对复印、扫描、下载等复制资料报送时要详细注明出处;在报送照片资料时,应报送电子图片,并注明时间、地点、人物、活动内容。
(四)“两志”内容编纂要求:按照《灾区生活志》和《社会赈灾志》篇目中划分的职责分工,各承编单位在具体编纂时,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内容完整真实性。将本部门、本地区组织开展的灾区生活保障和社会赈灾各项工作、活动全面翔实的编纂出来,不能出现重大遗漏和缺失;二是坚持体例规范的严谨性。各承编单位在内容编纂时,要严格按照“两志”篇目章、节划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涉及哪一方面内容,在本章节下分章、节编写,严格做到体例严谨、归属得当;三是坚持文字朴实简约性。各承编单位在文字编写时,要力求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朴实无华、只述不议。
(五)大事记编写要求:灾区生活大事记和社会赈灾大事记主要由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宣传部负责编写,其他各承编单位也要结合实际进行编写,编写时要按照时间顺序逐条排列,并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概要。大事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中央领导、国家各部委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省厅局正职领导在我市查看灾情、慰问灾民、安排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督促检查灾后重建等事件;二是市上领导查看灾情、慰问灾民、安排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督促检查灾后重建、参加大型募捐活动,以及对我市以外重灾区对口支援活动等事件;三是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和社会赈灾工作方面的会议、决议;四是我市有关部门接收的本市或本市以外单位捐款或物资折价100万元以上,个人捐款或物资折价10万元以上的捐赠工作重大事件。
(六)附录编纂要求:《灾区生活志》附录主要收录我市各有关部门在中省抗震救灾政策基础上有重大突破的政策法规文件(原始文件)。《社会赈灾志》附录包括两方面:一是收录我市各有关部门在中省社会募捐政策基础上有重大突破的政策法规文件(原始文件);二是收录市、区县两级民政部门、慈善协会、红十字会接收的每一笔社会捐赠款物情况(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收录,表格内容含“捐赠时间、捐赠者名称、款物数量”)。
按照全省“两志”编纂工作会议要求,我市负责承编的《灾区生活志》和《社会赈灾志》要在8月中旬前上报省民政厅,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承编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组织人员收集资料并认真编写,务必在7月27日前将本单位收集整理的资料和编写的“两志”稿件报送市“两志”编委会办公室。(“两志”稿件需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同时报送定稿电子版)。
联系人:党小春 联系电话:87296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