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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 真抓实干 全面推进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08-04-16 08:04:48 主题分类:其他
索 引 号:750218682/2008-97520 关 键 字:棚户区改造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实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是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西安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投资拉动,推进西安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关于2007年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2007年是我市全面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我市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显著。全年工作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工作机构,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大事,也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城市建设的难点。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于2007年4月,决定成立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部门,赋予了全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范围内,计划、规划、土地、建设、房管等行政审批职能,统一管理全市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各相关区按照市上模式,相继组建了独立的工作机构,配齐了领导班子,落实了人员、经费、场地。市区两级工作机构,一边选调人员、建章立制、教育培训,提高机关建设水平。一边深入调研、理清思路、完善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深入调查研究,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为了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我们先后对碑林、莲湖、新城、雁塔、未央等区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进一步掌握了全市城中村和棚户区的基本情况,查找并分析了当前制约改造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科学制定改造政策提供了依据。在此基础上,相继起草拟定了4个办法,1个意见,1个通知。其中《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审批印发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代拟稿)、《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试行办法》、《西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南郭上村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审议。
    (三)明确改造工作思路,“政府主导、安置先行”的改造原则进一步落实。在对过去经验教训认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市城中村改造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利民益民、综合改造”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府的组织管理和积极的市场运作,规范、有序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棚户区改造明确了“政府主导、国企参与、市场运作、妥善安置”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和组织实施,全面、高效的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严格落实“政府主导、安置先行”的改造原则,将老百姓最关注的安置问题放在首位解决。在审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方案时,要求改造方案中必须明确安置方式、安置地点和安置房建设资金,并对拆迁安置资金实施监管,确保安置落到实处。2007年,按照“政府主导、安置先行”的改造原则,棚户区改造首先开工建设“祥和居”集中安置小区,使全市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南郭上村被拆迁群众心里踏实,积极配合,确保了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城中村改造按照新的改造思路及原则,相继启动了碑林区仁义村、黄雁村、东何家村、北沙坡村,雁塔区辛家坡、西三爻村,莲湖区任家口村,未央区刘南村,灞桥区穆将王,经开区南李村、北康村、杨家村、南党村,曲江新区南窑村等14个城中村的整村拆除工作。
    (四)创新工作机制,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一是集中办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范围内,计划、规划、土地、建设、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了环节,方便了群众,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并纳入市、区两级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评体系,实施工作奖惩。三是建立了“周例会、月通报、季考核、年考评”的内部检查考评机制,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按照新的工作机制,2007年我们完成了城中村改造方案预审20件,通过方案审批15件;研究确定了城中村改造示范村12个、重点村18个,并为其完善了相关手续;受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申请38项、发放《规划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份;完成了红星巷、南郭上村、东窑坊、民乐园、陇海铁路沿线地区、东门里、仁义村、小东门外等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实际需求,对南郭上村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调整;审核棚户区改造资金8600万元,下拨城中村专项改造资金5100万元。
    (五)积极探索实践,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瓶颈问题逐步解决。土地问题和改造资金问题是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瓶颈和难点。针对城中村改造中的集体土地转性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12月3日,我市向省国土资源厅发出了《关于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有关问题的函》。省国土资源厅对此事高度重视,研究后回函我市,认为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他们将支持我市集体土地转性工作,帮助我市解决这一难题。同时,针对城中村改造中资金匮乏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政府主导,统一策划,统一招商”的引资原则,并在全市选择了15个比较成熟的改造项目,经过包装策划推介,在2007年东西部经贸洽谈会上成功签约11个,协议资金106.6亿元。按照这一成功模式,雁塔区划拨专项资金,对1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策划包装,积极开展招商活动。碑林区成功引入大连万达集团、陕西佳地置业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莲湖区与香港企业家项目投资考察团,达成了杨家围墙、潘家村城中村改造合作意向。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融资”的思路,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顺利完成了《西安市棚户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西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等开行贷款前期基础性工作,并与国家开发银行达成了110亿元长期贷款合作意向。为了确保我市棚户区改造贷款额度顺利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的评审,我们多次到北京,向国家开发银行汇报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得到了国家开发银行的理解和支持。2007年12月,我市18个棚户区项目的长期金融信贷60亿元额度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评审,并签订了贷款合同。截至目前,     2008年棚户区改造的25亿元开行信贷资金已落实到位。
    (六)加大宣传力度,关注、支持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良好舆论氛围初步形成。为了使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这项民心工程深入人心,2007年,我们一是通过简报、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全面宣传报道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法规,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真正使这项民生工程合民心,如民愿。全年共编发简报40余期,在《西安日报》“城中村改造进行时”专栏,刊发宣传专版8期,组织省市媒体宣传报道65篇。二是指导各区在实施项目改造时,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启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政策。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专家对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视察调研。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宣传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现实问题的重大意义,宣传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利民益民的原则,赢得了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城中村和棚户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七)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全年任务超额完。2007年,孙清云书记、陈宝根市长就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中的政策、机制等核心问题。孙清云书记、陈宝根市长、程群力主席、王京书副主席分别于9月11日、11月15日、11月28日、12月21日,对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视察,帮助指导工作。市级有关部门,积极积极支持改造工作,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区不仅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列为区上的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还亲自挂帅,检查、指导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我市城中村改造共完成95.2万平方米的旧村拆除工作,占年度60万平方米拆旧任务的158.7%;完成新建79.44万平方米,占年度50万平方米新建任务的158.9%;完成投资18.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2亿元的155.8%;无形改造有63个城中村开展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有30个城中村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有5个城中村完成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有6个城中村正在进行撤村建社区相关工作。棚户区改造共启动了8个棚户区项目,占年度计划启动7个项目的114.3%;启动了东窑坊、杨家庄两个安置项目的建设工作,占全年计划启动2个项目的100%。8个棚户区项目共完成117.08万平方米的拆迁安置工作,占全年拆除任务84.08万平方米的139.2%;全年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投资10.6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2亿元的531%。
    2007年全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本身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改造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和遇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城中村改造土地转性工作急需开展,从而为大规模启动改造工作创造必备条件;城中村违法建设、乱搭乱建和违法售房大量存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时有缺位;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和职能还没有完全到位,影响改造工作开展;随着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力度不断加大,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诸如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都要下功夫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8年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2008年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十七大“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思想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建设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人为本、安置先行”的原则,创新求实、自加压力、刻苦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步伐,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全年总体目标:启动50个城中村和10个棚户区项目的改造工作;完成25个城中村(0.88万户、3.24万人)共350万平方米的整村拆除工作,开工建设面积18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5亿元;完成40个村的农转居、30个村的清产核资、25个村的经济体制改革、20个村的撤村建社区工作;完成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2.2万户、7.2万人)共181万平方米的拆迁安置工作,开工建设面积7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1亿元。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保持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平稳较快发展良好势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必须坚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安置先行,确保社会稳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利民益民,综合改造”原则,力争做到“四无三满意”,即“无违法建设、无劣质工程、无投诉、无上访,群众满意、投资者满意、政府满意”。为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保持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较快发展态势,今年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注民生”的要求,站在全面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高度,自觉地承担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一是各区要按照各自的任务,统筹安排全年改造工作,要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拆除任务和开工建设任务及城中村无形改造任务细分到街办、村、项目上,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并将其纳入市、区两级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评体系,严格按照周例会、月通报、季考核、年考评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全年改造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严格落实“拆迁与安置同步”的改造原则,切实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将拆迁安置方案,作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方案审批的前提条件,明确改造项目的安置方式,落实安置用地和资金,确保按质建设、按时安置、按量安置。棚户区改造要在做好东窑坊、“祥和居”棚户区安置小区的续建工作的同时,加快安仁坊、小东门外、乐居场棚户区安置小区的前期建设准备工作。城中村改造要积极做好已拆迁完毕村的安置楼建设手续办理工作,力争6月份全面开工建设。三是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政策,客观公正,对一些不了解政策的群众多做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力争实现零投诉、零上访。四是切实做好无形改造工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157号)要求,全面启动已列入改造实施计划的城中村和已批准改造工作方案的城中村的无形改造工作。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做好撤村后建居前的管理体制衔接工作,完善管理机制,防止责任不明,管理缺位,确保城中村改造平稳有序进行。
    (二)加大工作力度,勇于实践创新,切实解决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难点和瓶颈问题。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最大的困难就是土地和资金问题。今年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与否,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一是继续做好集体土地的转性工作。加紧制定集体土地转性的工作方案,选择10个不同类型的改造村作为集体土地转性的试点,对农业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土地工作进行操作,在取得实质性进展后,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二是继续做好融资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拓宽改造工作的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协作力度,确保年度棚户区改造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做好城中村专项招商活动,实现“大招商、招大商”的目标。策划包装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通过网上招商、外出推介和“西洽会”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我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同时积极鼓励各区利用自身融资平台,以信用贷款方式向银行融资,从根本上解决改造资金短缺的问题。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城中村和棚户区专项资金的归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法规,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起步晚,困难多,压力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必须加大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调研力度,为更好地完成改造工作任务提供政策支持。一是要着眼我市改造工作中一些深层次问题,有预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并提出具体的意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今年着重做好城中村改造人均用地指标分析、城中村改造融资模式、棚户区改造安置模式等课题的调研工作。二是加快《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和《西安市棚户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报批工作。进一步完善《西安市城中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拟定工作。做好《西安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的编著工作,使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确保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平稳、和谐、有序推进。好城中村和棚户区群众的思想工作,是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一是继续做好《西安日报》“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进行时”专栏和其他报纸、电视等媒体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原则、优惠政策和实施办法,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开展城中村改造政策知识专题竞赛活动,掀起学习城中村改造政策的热潮。三是组织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宣讲团,通过成功实施改造群众的现身说法,激发群众参与改造的热情。同时要加大“依法改造、依法建设”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确保改造工作规范进行。四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西安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鼓舞精神、激励斗志,从而推动全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又好又快向前发展。
    (五)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改造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城中村改造专项整治活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由于改造政策和管理制度相对滞后等诸多因素,导致城中村改造工作存在着许多遗留问题。今年我们将开展城中村改造综合整治年活动,严格按照《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着重就未批先建、违法售房、建筑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打着城中村改造”旗号从事非法房地产开发的行为,进行严格检查和综合整治。一是加大对已批准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检查指导力度,要求实施主体严格按报批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二是对“打着城中村改造”旗号违法占用集体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坚决给予严历打击,进一步净化改造环境,规范改造行为。通过执法查处和监督,基本遏制城中村改造中未批先建、违规开发、违规销售、村民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扭转部分地区城中村改造中不履行法定改造程序、建设程序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混乱局面,确保改造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形成整体合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一是按照市编发[2007]19号文件精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行政职能的委托工作,落实相关事项的审批制度,全面提高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工作的行政效能。二是加强对市、区两级工作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市上培训骨干,区上培训队伍”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分批分次地组织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3月份开始,市上将举办三期城中村改造培训班和一期棚户区改造培训班,四期培训班共计划培训550人。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宗旨,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市城改办对各区上报的紧急事项,依法依规,及时研究,及时审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确保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规范有序、工作效能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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