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资企业—康师傅(西安)饮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4日从南京采购了一套价值250多万元的固定资产设备,有43万余元的进项税需要抵扣,办理发票认证的截止时间是2010年3月15日,该企业于3月12日(星期五)上午才向经开区国税局出口加工园区税务所急陈此事。在西安市国税局认证系统中没有该企业所购设备相应海关代码的情况下,要在一天之内协调市局、省局有关部门,办完平时需要7到10个工作日才能办完的各种审批手续,难度很大,且需要区局各相关部门密切协同。
鉴于此,出口加工园区税务所迅速上报了此情。为解企业燃眉之急,区局领导果断决定:各相关部门立即行动,以最大的努力、最快的速度投入工作,帮助企业避免可能出现的重大经济损失。根据区局领导的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同时展开工作:税政科与南京海关及时取得了联系,对该份发票的真伪进行核对;征管科抓紧时间向市局相关处室反映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向省局信息中心做了汇报。为了给企业办理审批手续赢得宝贵时间,正在市局开会的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得知此情后,立即回局为企业签字盖章。在区局的积极努力和市局征管处、信息中心以及省局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帮助下,12日下午4点多,为认证康师傅(西安)饮品有限公司那张价值250多万元发票的所有准备工作均已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