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中心>焦点新闻内容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发布机构:阎良区 发布时间:2010-03-15 15:09:19 主题分类:文秘工作
索 引 号:111111111/2010-29135 关 键 字: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阎良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阎办发〔2009〕40号)精神,参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171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市办字〔2009〕6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清理规范后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通知如下:

  一、予以撤销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共36个:

  1、阎良区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阎良区农民补贴网络建设领导小组

  3、阎良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4、阎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5、阎良区种子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资产清查小组

  6、阎良区公铁平立交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7、阎良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

  8、阎良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9、阎良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区工作领导小组

  10、阎良区应急平台建设领导小组

  11、阎良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12、阎良区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3、阎良区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14、阎良区投资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15、阎良区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

  16、阎良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17、阎良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领导小组

  18、阎良区建设节约型城市领导小组

  19、阎良区散装水泥工作领导小组

  20、阎良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领导小组

  21、阎良区整顿成品油市场领导小组

  22、阎良区公厕建设和免费开放工作小组

  23、阎良区防雷减灾领导小组

  24、阎良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领导小组

  25、阎良区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作联席会议

  26、阎良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

  27、阎良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8、阎良区农民工工资联合接待处置小组

  29、阎良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30、阎良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31、阎良区小麦统繁统供领导小组

  32、阎良区三夏指挥部

  33、阎良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领导小组

  34、阎良区关爱女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35、阎良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领导小组

  36、阎良区“公务卡”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二、予以保留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共53个:  

  1、阎良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指挥部

  2、阎良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3、阎良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4、阎良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5、阎良区民生八大工程领导小组

  6、阎良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7、阎良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8、阎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9、阎良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10、阎良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11、阎良区农村道路建设领导小组

  12、阎良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

  13、阎良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14、阎良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15、阎良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16、阎良区关山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17、阎良区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

  18、阎良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19、阎良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委员会

  20、阎良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1、阎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2、阎良区劳动竞赛委员会

  23、阎良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4、阎良区推进热电冷联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25、阎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6、阎良区安全生产专家组

  27、阎良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8、阎良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

  29、阎良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30、阎良区与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合作共建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31、阎良区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32、阎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33、阎良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34、阎良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35、阎良区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领导小组

  36、阎良区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领导小组

  37、阎良区大运飞机项目用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

  38、阎良区深化医疗卫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39、阎良区扩内需促增长项目协调领导小组

  40、阎良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领导小组

  41、阎良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

  42、阎良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43、阎良区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领导小组

  44、阎良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45、阎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46、阎良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47、阎良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

  48、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49、阎良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50、阎良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51、阎良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52、阎良区环保产业园筹备工作组

  53、阎良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以上予以撤销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自发文之日起自行撤销,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衔接工作。今后凡因工作需要新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