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五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公证法》,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扩大公证在社会上的影响,推动全市“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市局决定在《公证法》颁布五周年之际,在全市开展一次声势较大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这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提升‘两率一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平安和谐西安”。
二、指导思想
宣传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贯彻落实《公证法》为重点,紧紧围绕“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按照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和讲求实效、突出重点、隆重简朴的原则,大力宣传《公证法》和公证工作的职能作用,全面展现公证行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促进公证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三、活动时间
2010年8月23日至28日。
四、活动安排
(一)举办现场法律咨询活动。8月27日(星期五),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要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和公证人员在广场、商业区、社区、乡镇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开展公证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市公证处、城三区公证处统一在钟楼邮局门前开展宣传活动。
(二)开展送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活动。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公证法律宣传小组,深入社区、企业、学校、乡村,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公证法》和相关法律知识,让全社会和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公证制度和公证工作的职能作用,自觉选择和运用公证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公证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公证法》颁布五周年宣传纪念活动是“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具体内容和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安排工作,认真制定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公证法》的一个良好契机,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有本地特色的纪念活动,把宣传《公证法》与宣传公证制度、宣传公证行业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富有创意,卓有成效。8月27日法律咨询活动现场要悬挂横幅,公证员要统一着装并佩带公证员徽章。
(三)注意总结、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注意总结开展此项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并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对公证行业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树立公证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尤其要重点宣传公证工作在“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和“公证为建设新农村服务,为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任务服务”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司法局、市公证处要做好总结,于9月3日前把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局公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