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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实践经验 提高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发布机构:市容园林局 发布时间:2010-09-08 10:16:46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索 引 号:0766972049/2010-63179 关 键 字:建筑垃圾  
 

 

昨日,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全市城六区、长安区,各开发区综合整治办转发了《莲湖区建筑垃圾清运及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希望各区县(开发区)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借鉴,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我市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的水平。
全市建筑垃圾清运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城六区、长安区,各开发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定措施,明任务,抓落实,综合整治第一阶段初战告捷。在工作实践中,莲湖区重视机制创新,在“源头”治理和沿途整治的6个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并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制定了《莲湖区建筑垃圾清运秩序及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内容全面,逻辑严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于全面做好我市第二阶段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清运管理长效化机制具有积极的推动。
该规定明确了市容、城管、建住、环保、交警等部门及受委托管理的部门,按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从建筑垃圾“出口”和道路运输两个关键环节入手,对建筑施工单位、清运资质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形成责任明确、任务清晰、相互协作的管理机制。管理的原则 “坚持一个模式、突出两个重点,求得三个实效”。即坚持日常监管6步工作法的模式,突出“源头”治理和沿途整治两个重点,在工地出入口标准化建设、联合检查长效机制和从业人员准入备案制上求实效。规定细化了日常监管的步骤、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及工地出入口管理标准、装载机械及操作人员管理、清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等,同时规定了联合检查机制和建筑垃圾道路抛撒应急处置办法,并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对上述规定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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