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进入西安行政辖区的建筑业从业人员,须持由市建设专业职业鉴定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核发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凡持《职业资格证书》进入我市在建或新开工项目施工现场作业的生产作业人员,必须同时佩戴《西安市建筑业企业生产作业人员岗位证》。我委将从2012年4月1日开始巡回检查持证挂牌上岗情况,并把持证挂牌率与企业资质评审及年审、文明工地和结构示范工程评审挂钩;对施工现场生产作业人员的持证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佩戴岗位证的,依照有关规定查处。西安建设专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具体承办《职业资格证书》和《西安市建筑业企业生产作业人员岗位证》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