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7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雷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各项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