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有关部署及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入学政策
(一)实行就近入学。根据学龄人口、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公办小学科学划定学区范围,公办初中实施对口直升。经开区与行政区相邻区域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一校一策”原则划分学区,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二)落实免试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面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强化学位供给。做好义务教育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建立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精准分析研判各学段各学年度学位余缺状况,针对学位缺口较大的热点区域提前谋划,做好学位保障。
二、规范学校招生
(一)规范公办学校招生。公办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超过招生计划或实际承载能力的,教育体育局按照学位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辖区内市直属学校纳入经开区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严禁违规提前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择校费”“意向金”等,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经开区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经开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减少家长填报信息的数量,缩短材料审核周期。制订“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清单,实现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经开区在公办学校和集中审核点设立线下服务站,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简化表格填写和证明材料提交流程,实现“只进一门”。“西安经开”微信公众号-微互动-“教体局AI”小程序为家长提供政策解答、报名指引等智能咨询服务。
三、保障入学权利
(一)入学对象。
1.小学入学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经开区户籍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儿童。
2.初中入学对象为具有经开区户籍或经开区公办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强化控辍保学责任。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经开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相关材料报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见附件4)。健全辖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三)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申请在经开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西安市户籍和西安市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在经开区居住就业人员,申请随迁子女在经开区接受义务教育,由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要求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就读初中须知晓并遵守西安市中考报名相关政策规定。
(四)保障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待对象,经开区将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经开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经开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申请在经开区入学,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五)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根据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儿童,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六)保障其他群体入学。在经开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经开区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教育体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优化招生流程
(一)日程安排。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经开区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见附件1),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入学工作,统一时间、严格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入学信息填报。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后,依次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入口”,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后,选择对应学校。选择民办学校的每名学生选报一所。双(多)胞胎可选择“捆绑”报名同一所民办学校。完成公办学校登记或民办学校报名确认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三)入学信息审核。教育体育局及公办学校安排专人进行线上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告知家长;审核不通过,指导家长完善材料或现场办理。
(四)公办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教育体育局按照招生入学方案依次安排学生入学。
小学:首先安排经开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依次统筹安排优抚类学生、其他经开区户籍类学生、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随迁子女(有房有社保、有房无社保、无房有社保、无房无社保)入学。
初中:首先安排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再依次统筹安排经开区内户房一致的小学毕业回流生、优抚类学生、其他经开区户籍类学生、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随迁子女(有房有社保、有房无社保、无房有社保、无房无社保)入学。
经开区对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教育体育局根据区域学校学位供给等实际情况努力满足长幼随学需求,方便家长接送,但不包含在辖区内自由择校的情形。
(五)民办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经开区使用西安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相关人员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公布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向教育体育局申请补录,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经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录入招生平台。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六)落实均衡分班。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各学校应结合工作实际,提前谋定,多方面统筹考虑,均衡各班师资配置。学生分班参考男女生比例、学生人数等因素全面均衡编班。学校应提前制定编班方案,明确分班程序,分班过程及结果主动公开,接受家长监督。分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五、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信息模拟填报时间:6月18日9:00至6月23日17:00
信息正式填报时间:7月4日9:00至7月15日17:00
信息审核时间:7月6日9:00至7月17日14:00
(二)线下服务地点
1.户房一致幼升小招生接待地点:学区对应公办小学。
2.公办小学毕业生招生接待地点:各对口直升中学。
3.其他类别(其他经开区户籍类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待地点:
中心区和高铁新城区域:经开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协调接待中心(西安市凤城十二路63号汇通太古城天后花园西南角汇通太古城售楼部)。
泾渭工业园区域:经开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泾渭工业园线下报名服务站(悦来巷中段-西安经开第十九小学西侧观澜锦上苑营销中心一楼)。
渭北工业园区域:实际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
(三)信息审核资料清单
1.户房一致类学生: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籍材料、房产证明(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拆迁安置证明等)。
2.其他经开区户籍类学生: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籍材料、居住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
3.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籍材料、居住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优抚类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4.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材料、监护人居住证、居住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
注:1.小升初适龄儿童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2.我区小升初对口直升类学生按以上类别向毕业学校提供相应资料。
(四)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挂户:户主不是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
2.空户:将户籍落在实际不存在地址上的。
3.集体户:家庭已购房但户籍仍为集体户籍的。
4.假户籍:伪造虚假户籍的。
以上1-3类,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安排;第4类不予安排学位,应到其真实户籍所在地进行审核登记。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工委、管委会成立经开区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全面做好招生入学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教育体育局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主体责任、组织责任和管理责任;设立经开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协调接待中心,公布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相关规定,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并及时向教育体育局报备,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及时解答政策,服从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工作。
(二)深化政策宣传。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各公办学校针对招生范围,通过召开幼儿园、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和“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端操作培训。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中考报名和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线上报名、入学流程的宣传解读。
(三)加强风险防范。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四)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学籍管理要求。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平台录取结果、实际就读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以集团化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五)严肃监督问责。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教育体育局及学校设立并公布招生咨询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体育局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学校加强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社会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的情况,经查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问责。
经开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29-86525960
泾渭工业园区域招生咨询电话:029-86081511
附件1:西安经开区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日程安排.pdf
附件3:西安经开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地址、咨询电话.pdf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0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