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际行动守护“中央水塔”

周至县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宣传活动

3月14日,正值西安市第十一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周至县秦岭保护局、水务局、检察院、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沿山及山区各镇、秦岭保护执法监察大队及网格员代表共100余人在骆峪水库文化广场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依托活动现场摆放的30余块秦岭生态保护宣传展板,工作人员积极向周边群众讲解秦岭生态保护相关知识,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各类秦岭保护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引导大家积极参与秦岭生态保护。

秦岭保护网格员代表徐娜倡议大家:“从自身做起,当好秦岭卫士,做好秦岭保护工作宣传员,积极参与生态保护、植树造林、清理垃圾等有意义的环保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随后,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一起走进沙河骆峪段开展河道巡护、捡拾垃圾,用实际行动守护“中央水塔”。

此专题已归档

归档时间:2024-06-03

归档备注:栏目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