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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2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西安市202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8月18日在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薄盛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市2025年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决算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9.35亿元,下降2.3%,完成年初预算的94.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35.0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4.36亿元、上年结余48.4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82亿元、调入资金133.67亿元,收入总量为1902.72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2.54亿元,下降3.2%,完成调整预算的96.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7.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22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1.56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39亿元、调出资金64.19亿元,支出总量为1844.3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58.42亿元,为当年未执行完毕需要在下年继续安排的项目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市级决算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0.61亿元,下降2%,完成年初预算的91.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35.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4.5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4.36亿元、上年结余41.7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3亿元、调入资金104.49亿元,收入总量为1680.75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3.36亿元,下降3.2%,完成调整预算的94.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7.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22.4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93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6.88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16亿元、转贷区县一般债券支出43.46亿元、调出资金58.48亿元,支出总量为1628.09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52.66亿元,为当年未执行完毕需要在下年继续安排的项目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动支预备费情况

2025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18.66亿元,实际未发生支出,全部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4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54亿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23亿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26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01亿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0.9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23亿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亿元;公务接待经费0.02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07亿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亿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有关情况

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4年年末余额64.54亿元,减去2025年动用的40.03亿元,加上2025年决算补充的84.93亿元,年末余额109.44亿元。

6.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25年,上级财政对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535.0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2.0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93.3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9.65亿元。上述转移支付剔除在市本级列支的资金,再加上市本级财力安排的对下转移支付,市财政共下达区县、开发区转移支付484.68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9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40.4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5.27亿元。

7.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全市结转到2025年继续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8.48亿元,其中:市级41.72亿元,区县6.76亿元,在2025年已全部按规定用途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决算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1.83亿元,下降43.9%,完成年初预算的50.8%,加上上年结余51.2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3.25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33.9亿元、调入资金67.3亿元,收入总量为1707.5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6.57亿元,下降40.6%,完成调整预算的86.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58亿元、调出资金117.85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02.95亿元,支出总量为1557.95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149.56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市级决算情况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4.26亿元,下降46.6%,完成年初预算的52.5%,加上上年结余26.7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3.2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2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33.9亿元、调入资金58.48亿元,收入总量为1596.93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8.24亿元,下降42.3%,完成调整预算的93.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5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4.11亿元、调出资金96.15亿元、专项债券转贷区县支出100.45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69.43亿元,支出总量为1538.96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57.97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决算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16亿元,下降29.7%,完成年初预算的58.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4亿元、上年结余5.62亿元,收入总量为19.12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9亿元,下降83.4%,完成调整预算的28.7%,加上调出资金11.85亿元,支出总量为13.94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5.18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市级决算情况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31亿元,下降48.3%,完成年初预算的39.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4亿元、上年结余3.32亿元,收入总量为10.97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亿元,下降90.9%,完成调整预算的34.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42亿元、调出资金6.35亿元,支出总量为8.86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2.11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均与向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决算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6.7亿元,增长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71亿元、上年结余879.45亿元、转移收入5.52亿元,收入总量为1496.38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6.92亿元,增长4.4%,完成年初预算的93.8%,加上转移支出1.4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5.26亿元,支出总量为493.59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1002.79亿元。

与向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增加1.71亿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收益增加;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减少13万元,主要是部分险种支出预计执行数较实际决算数存在差异。

2.市级决算情况

202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6.75亿元,增长3%,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71亿元、上年结余874.63亿元、转移收入3.47亿元,收入总量为1429.56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6.2亿元,增长4.5%,完成年初预算的93.1%,加上转移支出1.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5.26亿元,支出总量为432.75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996.81亿元。

与向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增加1.76亿元,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相同;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与向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五)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25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96.32亿元,具体情况是:

1.新增债券431.42亿元

——一般债券58.14亿元,主要用于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建设及社会保障等领域。

——专项债券373.28亿元,其中:项目建设专项债券45.16亿元,主要用于“1+5”城市综合管网建设和水利工程等;土储专项债券187.56亿元,主要用于幸福林带片区、西电片区、团结村片区等土地收储项目;清欠专项债券42.96亿元,用于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拖欠工程款;注资政府创新投资基金专项债券5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47.6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2.再融资债券564.9亿元

——一般债券104.28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80.2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特殊再融资债券24亿元,用于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

——专项债券460.62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33.6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置换债券及特殊再融资债券326.98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2025年全市偿还债务资金759.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1.56亿元(财政资金偿还7.28亿元、再融资债券80.28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2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2.95亿元(财政资金偿还53.49亿元、再融资债券133.64亿元、置换债券及特殊再融资债券315.82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45.35亿元(一般债务付息34.97亿元、专项债务付息110.38亿元)。

截至2025年底,全市政府债务限额55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84.87亿元,专项债务4240.13亿元;政府债务余额5363.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37.38亿元,专项债务4125.76亿元。市级政府债务限额4776.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90.89亿元,专项债务3785.52亿元;政府债务余额4637.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51.95亿元,专项债务3685.8亿元。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之内,符合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全市决算草案。草案在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市审计局审计。

二、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抓好收支管理,持续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着力支持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支持经济增长提质增效。持续支持“两重”“两新”,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71.06亿元,较上年增加20.32亿元,投资项目97个,带动消费483亿元。整合设立扶持产业发展专项119亿元、大文化发展专项10亿元,切实强化资金合力。全市科技支出68.62亿元,增长79.8%,重点支持长安先导产业创新中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化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体系,累计投资项目1819个、投资规模666.7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额689.88亿元,支持2.61万小微、“三农”主体新增融资371.08亿元。统筹财力下达“深化六个改革”、打好“八场硬仗”相关资金1008.19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持续提升财政综合实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9.35亿元,较“十四五”目标(924亿元)增收55.35亿元,“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2.54亿元,“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2.3%。全年获得上级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1348.5亿元,较上年增加62.1亿元。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市本级年初预算压减业务经费5.9亿元,压减比例15%,执行中收回各类资金31.4亿元。

(三)加强保障、增进福祉,积极支持办好民生实事。全年“三保”支出650亿元,有力保障基本民生、人员工资、行政运转等支出需求。教育支出255.33亿元,全力保障“十三年免费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等各项政策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亿元,增长2.4%,向32.66万群众发放育儿补贴10.3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30.97亿元,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安排城市建设维护专项资金44亿元,重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建设。

(四)坚守底线、强化统筹,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积极争取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将近3年需偿还债务期限平均延长至25年左右,年均节约利息支出17.05亿元。全市44家融资平台退出39家,数量压降89%,15个区县、开发区隐性债务和融资平台“双清零”。建立兜底保障与激励发展相结合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下达市级补助20亿元,增长2.9%。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实行“区域画像+一事一评”。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五)深化改革、提升效能,增强财政保障和治理能力。全面启动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明确10项市级重点突破任务。累计出台14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健全“1+3+N”全口径预算制度体系,建立预算支出标准416条,制定20项预算管理禁止性事项清单。对122个市级部门、31项专项资金、10个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及2280个专项业务费项目开展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双监控”,首次对5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红橙黄”预警管理,收回资金14.2亿元。财政投资评审资金总额594.93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59.33亿元。

2025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持续承压,传统支柱财源贡献减弱,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仍需时日。部分单位绩效理念和成本意识不够,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财政收支“紧平衡”常态下,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基础需进一步巩固。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

三、下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工作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实现全年财政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一)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夯实高质量发展财力根基。健全收入协作机制,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快推进国有“三资”盘活,创新金融工具和合作模式。加强政府性基金执行保障,全面提升土地出让质量和效率。全力争取各类竞争性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以科学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加强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强化支出刚性约束,制定预算指标管理业务规范,完善预算支出标准、支出项目分类。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硬挂钩。

(三)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实行最严格的“三保”全流程管理,制定加强“三保”工作实施意见,全域启用“三保”专用资金账户。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稳就业力度,落实教育、养老、医疗、优抚等方面补助资金,加强社会保障和救助帮扶。

(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落实中央一揽子化债方案,完成隐性债务、融资平台“双清零”任务。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禁超财力新上项目、新出政策。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和库款统筹调度,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激发财政发展内生动力。积极跟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到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健全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奋力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西安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决算报告名词解释

1.年初预算:各级政府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编制,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数。

2.调整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在执行中出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调整范围的规定事项进行调整后的预算数。

3.调入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其他预算资金调入预算或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

4.调出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预算调出到其他预算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的调出支出。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

6.一般债券: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7.专项债券: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8.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9.债务余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的余额。一般债务应在一般债务限额内举借,一般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务应在专项债务限额内举借,专项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10.再融资债券: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一般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本金或者置换部分隐性债务;二是专项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的专项债券本金或者置换部分隐性债务。

11.“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2019年,中央要求各级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兑付到位,同时要求坚持“两个优先”,即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0年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各级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2022年,财政部印发《关于严格地方预算管理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的通知》(财预〔2022〕130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要,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县区财政平稳运行。

12.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事权是指一级政府在公共事务和服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事权划分既有同一级政府中各部门间的横向配置,也有不同层级政府间的纵向配置。支出责任是指一级政府履行事权的财政支出保障。合理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能够使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权责统一,促进政府高效运转,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13.“1+3+N”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以《西安市市级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市政发〔2024〕8号)为统领,《西安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24〕96号)、《西安市市级部门全口径财政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2024〕97号)、《西安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2024〕98号)为主体,“过紧日子”、绩效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等各项管理制度为基础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14.财政科学管理试点:财政部从2025年起在部分省份开展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试点期限为2025—2026年。本次试点共涉及11个方面,包括: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制度、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预算管理链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推进财政数字化建设。陕西省被财政部确定为专项试点省份,主要承担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财政数字化建设等五项试点任务。

15.国有“三资”盘活:即国有资金、资产、资源的全面清查与高效统筹利用。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统筹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2025年党中央首次将“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作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国有“三资”盘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其核心在于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将分散的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高效配置,实现财政资金提效、国有资产增值、公共资源高效利用的良性循环。其中,国有资源涵盖矿产、林业、水利、能源、土地、数据等领域;国有资产包括实物资产、股权、债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国有资金包括闲置和低效沉淀的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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