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函
范九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建议》(第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地块详则审批的建议
经核实,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用地范围仅为教学区部分,且分一、二期实施。该校长安校区教学区实施性详细规划已于2025年9月20日通过市资源规划局、市规划院局院技术联合会审查,审查成果资料已递交市资源规划局长安分局,其中:一期教学区用地实施详细规划,待完成土地公告,取得区级土地征收批复,按程序履行公示报审程序后,即可出具《划拨用地规划意见》;二期教学区用地实施详细规划已按程序在长安区政府官网完成了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16日,公示期无异议。长安区政府将于近期召开资源规划专题会议,研究正式出具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二期教学区用地《划拨用地规划意见》。
经对照划拨供地资料清单,发现二期教学区供地资料中除缺少《划拨用地规划意见》外,还缺少其他前置要件资料。为保障西北政法大学用地需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目前市资源规划局长安分局已容缺受理编制了《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二期教育用地划拨供地方案》,拟于近期与划拨用地规划条件一同报长安区政府审议,待审核通过后,由西北政法大学配合补充完善“多测合一”成果、划拨用地规划意见、违法用地处置意见、土壤污染审核、代征道路补征等要件资料后,报市资源规划局审查办理。
二、关于尽快完成一期征地“两个公告”发布的建议
2002年4月,该校长安校区项目一期用地取得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北政法学院第二校区项目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02〕第55号),同年9月,长安县撤县设区后,长安区政府无权发布一期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期用地征地工作也因此停滞。
2024年4月15日,为解决这一遗留问题,市资源规划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该校长安校区土地和规划审批手续事项,梳理了一期征地公告问题和地块详则审批情况,并按照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一事一议”,加快解决公告发布等用地手续办理工作。
2025年9月19日,市资源规划局和长安区政府召开专题会,确定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一、二期用地手续同步办理、二期重点推进”的工作原则,由长安区政府负责发布一期用地涉及的“两个公告”。目前,市资源规划局长安分局已对接西北政法大学,双方正在核算一期用地征地价款补差金额,起草土地补偿差价问题和“两个公告”发布程序的报告,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工作。
三、关于加快解决一期用地文物供地意见的建议
该校长安校区一期用地,于2002年由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进行考古发掘。由于地下遗存数量较多,时间久远,校方资料缺失较多,无法提供完整考古发掘资料。市文物局查阅发掘单位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原始资料表明,一期用地东部区域遗迹完成了发掘(包含3座窑址、86座墓葬),西部区域70座墓葬、1条护墓沟无发掘资料。对于一期东部区域经核定已完成考古发掘的用地,市文物局可以出具文物意见。由于西部区域10—14号公寓、体育馆、体育办公楼等已建成投用,经现场踏勘,暂不具备开展复勘等考古工作条件,需组织校方与市考古院进一步查阅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补勘,推进手续办理。
四、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督促市资源规划部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规定程序出具《划拨用地规划意见》。一是市资源规划局加强与西北政法大学对接,尽快研究解决二期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处置、规划范围内代征部分未完成征收的补征,以及取得“多测合一”供地成果等前置要件,提前组织开展二期用地划拨供地方案编制和报审工作。二是市资源规划局配合长安区政府,做好一期用地公告发布工作。三是市文物局继续配合该校完善一期用地西部区域考古发掘报告,全力协助该校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我市资源规划和文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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