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48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宇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西安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提案》(第848号)收悉。我市立刻安排城管执法部门认真研究,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对建议事项予以采纳。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地铁、公交站周边共享单车停放设施布局,推动多元共治管理的建议
对于共享单车的管理,我市城管执法部门联合资源规划、住建、轨道集团等单位,对地铁公交站点周边区域进行现场勘测,规划设置了共享单车临时停车区域。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新增1050余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引导市民有序停放。集中开展了地铁公交站点车辆违规停放专项整治工作,对不具备停放空间的地铁站点,实施“企业禁投、市民可停”政策,以缓解车辆停放压力;对具备停放空间的地铁口实行分区、分类、分色停放管理。如在纺织城地铁站统一规划设计了共享单车停放区域;辛家庙站、大明宫西站等地铁8号线沿线站点,分类设置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停放区域,解决共享单车混停混放问题。
二、关于强化共享单车用户行为约束,构建信用惩戒体系的建议
我市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共享单车用户行为约束:一是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安排志愿者在地铁、公交站点,引导市民规范停放共享单车。二是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通过新闻媒体、共享单车APP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市民规范停放的宣传教育。三是敦促共享单车企业强化对骑行、停放、使用等行为的信用管理与约束,从技术层面规范市民用车行为,提升市民规范停放意识,减少随意停放的现象。
三、关于压实共享单车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精细化运维能力的建议
根据《西安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市交管发〔2023〕1号),城管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单车企业负责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的法律责任。一是督促单车企业建立运维考核机制,对清运不及时、停放秩序差的企业,采取约谈、处罚、限制投放等措施,督促企业增加运维人员、优化停放调度。二是督促单车企业科学布局、精准投放,建立早、晚高峰“潮汐调度快速响应机制”,地铁重点站点安排两名运维人员及时清理车辆淤积,精准设置“电子围栏”及单车维修、中转存放场地。三是对于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的企业,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或通过考核打分核减单车投放配额,倒逼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
四、关于健全共享单车协同监管机制,推动数据赋能监管的建议
目前,我市启动了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监管平台建设,已有三家单车企业全量共享数据,平台运行后将接入全市共享单车运营数据,实时监测车辆淤积、占道、随意停放等问题,第一时间通知企业运维力量及时进行清理。2024年底,城管执法、公安和交通部门联合印发了《地铁站点周边停车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疏堵结合、重拳出击,协同共治、标本兼治”原则,以80个热门地铁站点为重点,全面整治地铁站点周边市容秩序,确保人车畅通有序。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进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优化停车设施布局,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压实共享单车运维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市民规范停车行为,推进共享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29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0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