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废止《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23〕31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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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废止《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23〕31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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