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2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保障

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以高质量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以及涉及的重大改革或者重大行政措施,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起草(责任)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进度管理,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对列入计划的正式项目,要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市司法局审查。对列入计划的调研项目,要做好研究论证,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书面报告报送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动态跟进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对进度滞后项目及时调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立法计划。

三、严格规范程序,提高立法质量

各起草(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以及立法技术规范,扎实推进调查研究、意见征集、文本起草等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审议等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广泛吸纳民意、凝聚共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立法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突出西安特色,持续提升政府立法质量。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202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一、制定、修改规章项目(3件)

1.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住建局 报送时间:待审议

2.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暂定名)

起草单位:市气象局 报送时间:2026年5月

3.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起草单位:市交通局 报送时间:2026年5月

二、重点调研规章项目(6件)

1.西安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局

2.西安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西安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西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5.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6.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三、调研项目

围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人工智能、平台经济、殡葬管理、机关运行保障等方面开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