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6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6〕88号)要求,为了让大学生直观了解政府工作,深化国情民情认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6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遴选时间:2026年7月2日—7月13日

见习时间:2026年7月20日—8月21日

二、学生遴选

(一)见习人数

市级机关见习学生人数共80人(学校分配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2023级、2024级本科及研究生在读学生。

2.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30%,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等优先考虑。

3.见习学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确保全周期足额到岗见习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离岗。

三、任务分工

(一)组织单位

1.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见习工作的统筹协调。

2.团市委负责对接驻市高校、发布见习公告、学生遴选、见习活动整体宣传,并协调相关高校为见习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见习学生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接收单位

1.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接收见习学生(具体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为其安排见习岗位、指导老师,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

2.安排见习学生参与机关工作、调查研究,并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及见习考核。不得安排见习学生参与应急值守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3.见习结束后,参照《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5〕81号)要求,按照见习时长,给予见习学生适当的生活补助。

四、其他要求

(一)见习结束后,每名见习学生撰写一份见习总结(不少于1500字),由见习单位填写《见习考核表》并签署意见,一并反馈至团市委。团市委将相关材料送相关高校备案。

(二)各区县政府参照市级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见习方案,确保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见习活动,并于8月31日(星期一)18∶00前将暑期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人:王浩,电话/传真:67096181)。

附件:1.2026年高校见习学生名额分配表

          2.见习考核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6年高校见习学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高校名称

名额

1

西安交通大学

8

2

西北工业大学

8

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6

4

陕西师范大学

6

5

长安大学

6

6

西北大学

6

7

西安理工大学

5

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5

9

陕西科技大学

3

10

西安科技大学

3

11

西安石油大学

3

12

西安工业大学

3

13

西安工程大学

3

14

西安外国语大学

3

15

西北政法大学

3

16

西安邮电大学

3

17

西安财经大学

3

18

西安文理学院

3

总计

80

附件2

见习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

     

所在学校



专业


见习单位



见习处室



指导老师



职务


见习起止时间



见习内容

  





见习单位

鉴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团市委、见习单位、学校各保存一份。

                                                  2.学生见习结束后在此表后附见习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