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西安文录
防水工程有限公司“8·2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消防救援局:

你单位《关于审定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西安文录防水工程有限公司“8·2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西消字〔2026〕1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调查组查清了该起事故的发生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总结分析了涉事企业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提出了改进工作和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法定要求。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西安文录防水工程有限公司“8·22”事故是一起因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违规操作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建议,针对该起事故涉嫌的违法行为和存在的相关问题,由鄠邑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改进和防范措施建议,鄠邑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权限和程序,做好各项处理建议和改进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市纪委监委、市消防救援局。

六、由市消防救援局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此复。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