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针对基金分类管理、规范出资、加强统筹、整合优化、提升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政府投资基金规范管理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市财政局牵头开展全市政府出资基金摸底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西安市关于规范政府出资基金设立运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金融办,市发改、科技、工信、司法、投资、文旅、审计、国资、数据、人社等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八个部分、二十三条,按照“六统一”、“三分类”原则,重塑政府出资基金管理和体系布局,从总体要求、实施分类管理、规范管理机制、提升“募投管退”全周期管理水平、完善投资环境与政策支持体系、优化绩效评价与激励容错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与监督体系以及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规范管理要求。
三、特色亮点
相较以往政策和其他省市,《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将国企出资基金纳入统一管理范围,进一步提升协同效应;二是建立市级基金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全市统筹指导;三是明确三类基金投资定位,形成功能更清晰、投向更精准、接续更高效的基金布局;四是建立“白名单”项目库,推动基金投资更加聚焦;五是引导各类资源协同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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