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解读

一、修订背景

现行《西安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市政办函〔2022〕64号)于2022年发布实施,按照《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关于“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1次评估”的要求,结合西安市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形势,市水务局通过调研分析、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系统梳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成本次预案修订工作,旨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供水条例》《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规范。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四类事件分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人民至上、统一领导、预防为主、资源整合”的工作原则,核心是保障供水安全、增强系统韧性。

第二章应急组织体系,构建“市级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三级架构,设8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专家组技术支撑职责,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明确多部门监测职责,设定量化预警条件,规范预警发布、行动及解除流程,建立闭环风险防控机制。

第四章应急响应,实行“首报、续报、终报”制度,按四级响应分级启动,明确各响应等级启动条件、指挥权限及处置措施,确保快速有序应对。

第五章后期处置,涵盖善后安抚、损失补偿、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保障事故后各项工作闭环推进。

第六章应急保障,从通信、队伍、物资、资金、科技等八个方面明确保障措施,为应急处置提供资源支撑。

第七章预案管理,要求区县及供水单位编制配套预案,规定市级每3年、企业每年演练频次,明确评估及修订条件,确保预案动态优化。

第八章附则,界定术语含义、责任奖惩机制,明确预案解释权及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