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地震预警服务推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8月25日
(本文有删减)
西安市地震预警服务推广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地震预警服务效能,有效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根据《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属地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力推进地震预警服务,为公众紧急避险、行业应急处置、政府抗震救灾提供现代科技支撑,减轻地震及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市民幸福和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实现全市基础教育和职业高中校园地震预警全覆盖,重点文旅场所安装地震预警设备和部分高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社区、精密制造企业等点位进行试点应用的基础上,以镇(街道)和村(社区)为重点,分步骤、分阶段推广地震预警服务。2026年在全市所有的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和未央区等5个区县(开发区)的村(社区)完成地震预警信息覆盖;2027年在长安区等5个区县的村(社区)、2028年在全市其他区县(开发区)的村(社区)完成地震预警信息覆盖。到2028年底,实现全市范围内学校、镇(街道)、村(社区)地震预警信息网络化覆盖。
同时,重点在高等院校、医院、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设施开展示范和定制化建设,以点带面推广地震预警服务,打通地震预警信息“接收‒播发‒处置”全链条,实现公众地震预警知晓率和避险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基层快速响应、全民广泛支持的地震预警服务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摸清现状底数,科学合理规划。
1.突出点线面结合,全面摸清全市村(社区)、高等院校、医院、商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客运场站、酒店、文体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设施的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整合资源,兼顾效果与成本,以各区县(开发区)学校已安装的地震预警设备为基准,综合考量村(社区)相对位置及人员密集程度等因素进行精准布设,以服务覆盖范围最大化为目标,科学合理确定村(社区)拟安装地震预警广播终端的点位和数量。坚持梯次推进,按照“保障一批、示范一批和宣传引导一批”的思路,依托校园地震预警,以“学校+镇(街道)+村(社区)”为重点构建全市“地震预警一张网”,建立“接收–播发–处置”高效联动的预警响应机制。
(二)坚持条块结合,分级分类推进。
2.以网络化全覆盖为目标,开展镇(街道)、村(社区)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按照科学合理、有效覆盖的原则,以校园地震预警设备为基础,在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安装地震预警设备。结合地域空间特点和辐射范围,在全市村(社区)安装地震预警广播终端。2026年完成未央区、灞桥区、高陵区、周至县和浐灞国际港等5个区县(开发区)的村(社区)地震预警信息覆盖;2027年完成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鄠邑区、蓝田县等5个区县的村(社区)地震预警信息覆盖;2028年完成其他区县(开发区)的村(社区)地震预警信息覆盖。
3.以贯通联动为核心,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地震预警系统示范建设。推广西安思源学院地震预警“接收–播发–处置”贯通的试点经验,重点在高等院校、医院、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震预警服务示范应用,建立地震预警应急处置机制。鼓励文体场所、养老机构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安装地震预警设备。各行业单位根据实际条件,采取布设地震预警设备、安装地震预警广播终端、接入单位广播系统等方式,确保地震预警信息能在本单位即时播报,实现紧急处置和避险疏散有效衔接。
4.以精细化服务为牵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设施地震预警系统定制化建设。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电力调度中心、输油输气管道干线(站)、水库等重大工程,以及精密制造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等有需求且条件相对成熟的行业单位,开展地震预警信息的自动接收及应急处置系统定制化建设,实现精准化地震预警服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地震预警应用典型经验,不断提升行业单位地震灾害应急防范能力。建设的专用地震预警系统应当报省、市地震部门备案。
5.以实用便捷为导向,开展面向公众的地震预警服务推广拓面。采取科普宣讲、公益海报、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手机地震预警服务开通流程,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主动开通使用手机地震预警功能,使地震预警信息收得到、看得懂、会应用,不断扩大地震预警信息的覆盖面,着力提升公众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三)线下线上结合,强化宣传普及。
6.强化上下联动、多方协同,加大地震预警宣传力度。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等重点时段,以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和进家庭等活动为载体,发挥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地震预警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搭建地震预警线下线上宣传平台,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和科普场馆作用,增强地震预警科普宣讲实效性。通过抖音号、视频号、微博等新媒体,灵活多样宣传地震预警和科学避险知识,让更多社会公众和行业单位深入了解、熟练运用地震预警信息,不断提高地震预警认知度,形成全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突出情景演练,健全响应机制。
7.各级地震、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地震预警信息“接收‒播发–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在重要时段和节点开展情景化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地震预警服务实效。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深化地震预警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安装地震预警设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等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应急响应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小单元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和机制。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第一响应人”和“三网一员”等队伍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和组织引导疏导、自救互救的作用,形成应急演练、响应和避险的联动机制。
(五)严格规范建设,加强监督管理。
8.按照《陕西省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地方标准《地震预警信息专用接收终端建设规范》,推广市地震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西安市校园地震预警信息专用终端管理办法》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强化地震预警设备建设和运维管理。市地震局和各区县(开发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做好地震预警服务推广的监督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压实建设方、管理方、运维方责任;要强化业务培训,切实规范和提高预警信息接收终端管理、使用及运维水平。地震预警设备使用单位和安装场地管理单位要将预警系统纳入应急值班值守管理制度,确保设备24小时在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各单位地震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情况加强检查,确保播发和处置无缝衔接,切实发挥地震预警服务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地震预警服务推广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履职尽责,分工负责,全力推动地震预警服务推广工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夯实属地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健全完善跨部门和上下联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市地震预警服务推广工作高效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市地震局(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强化牵头抓总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按照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清单,确保年度任务如期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压实行业主管责任,组织引导好各行业单位做好预警推广相关工作。有关企业单位要着眼风险防范,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依据自身条件做好地震预警服务推广建设。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抓好地震预警推广落实工作。
(三)做好示范引导。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本行业、本地区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线工程和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开展示范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辐射带动作用,结合实际做好地震预警信息接收和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形成经验,作出示范。
(四)坚持分级分类保障。坚持以“小成本”撬动“大安全”,市、区县(开发区)两级多措并举落实地震预警服务推广经费。有关行业和企业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自行承担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及运维费用。
(五)健全建管用并重长效机制。各单位、各行业及企业所建设的地震预警系统须符合有关标准,并按要求接入西安市地震预警分中心管理平台。各区县(开发区)和镇(街道)、村(社区)及各示范单位要强化地震预警设备管理,定期开展地震预警应急疏散演练。各级地震、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震预警设备建设、使用单位的督导检查,建立定期反馈和通报机制,确保地震预警设备正常接收和播发预警信息。运维单位要依法依规强化技术维护、日常运维巡检,确保地震预警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级地震、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地震预警与应急处置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地震预警与应急预案“叫应联动”,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分级响应、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切实筑牢城市安全、市民幸福的地震安全风险防范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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