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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阎)征预告字〔2026〕第2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阎)征预告字〔2026〕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市阎良区关山街道1个街道10个行政村。拟征收土地面积为18.5625公顷,其中:关山街道北樊村1.0681公顷、东兴村1.6279公顷、关山村3.3894公顷、老王村1.2450公顷、刘家村1.6508公顷、南樊村1.2860公顷、南房村5.2805公顷、孙家村0.9810公顷、新马村0.9483公顷、长山村0.9093公顷、关山街道办事处0.1762公顷。另涉及安置用地0.4658公顷,只转用不征收,其中:关山街道关山村0.4658公顷(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西安市人民政府同意由阎良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阎良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征收预公告-阎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