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依据《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建发〔2025〕104号)规定,经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实,现将下列通过市级联审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五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145号)。
监督电话及时间:029-85656701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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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依据《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建发〔2025〕104号)规定,经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实,现将下列通过市级联审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五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145号)。
监督电话及时间:029-85656701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