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公示(第190批)

根据《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租赁型保障房家庭资格审核,确保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的家庭符合规定条件,经社区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初审、市级部门联审、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新城区下列家庭符合终审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请广大居民监督或投诉。

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24日前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87221093

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2月11日

附件:保障性租赁公示第190批 .xls